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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0-05 浏览次数:
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于9月28日印发了《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降低费率期限从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因此,降低费率的期限为一年。
贵州将继续阶段性降低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同时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
中新网贵州新闻9月30日电(冷桂玉)记者9月30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于个人的基本养老金和企业缴费比例无直接关系,从2018年5月1日起。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仍为0.7%,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仍为20%,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仍为19%。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 《通知》规定,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对个人基本养老保险金并不会产生影响,。
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仍为0.3%,工伤保险按规定的现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 《通知》还规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精神,(完)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